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26-08-31 15:17:09    点击:144

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

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(试行)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,落实就业优先战略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实施方案》(鲁人社函〔2023〕54号)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“机构到位、人员到位、场地到位、经费到位”(以下简称“四到位”)评估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贯彻“以就业为导向、以评价为抓手”的工作要求创新“就业工作全员化、管理规范化、教育课程化、形式多样化”工作方法,构建“全校联动、全员参与、全程贯通”的促就业体系,推动毕业生更加充分、更高质量就业。

二、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

(一)健全组织架构,落实人员配备。构建“学校—学院—年级—班级—学生”五级就业工作链,成立以下三级组织。

1.就业工作领导小组。实行党委书记、校长“双组长”负责制,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,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。职责:统筹全校就业工作,落实“一把手工程”;制定工作规划与年度方案;建立健全管理制度;建立周报、月报和约谈制度,实行校领导包干联系二级学院;组织考核评价与表彰。成员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替补。

2.领导小组办公室。设在招生就业处,为校级专门机构。招生就业处负责人任主任,各二级学院分管负责人、就业专员为成员。职责:落实领导小组决策,制定实施细则;组织生源统计、毕业去向信息审核与上报;统筹校园招聘,拓展就业市场;组织就业指导课程与创业教育;实施访企拓岗专项行动;开展业务培训;牵头自评与迎检。

3.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小组。由二级学院负责人任组长,分管就业负责人任副组长,辅导员、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及就业专员为成员。作为责任主体,负责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,落实责任到人;组织就业指导与教育;开展访企拓岗,建设实习就业基地;落实就业信息“谁审核谁负责”;建立工作台账及离校未就业帮扶台账,对困难毕业生实行“一对一”帮扶;开展跟踪调查与满意度调查。

(二)完善运行机制,强化联动督导。

1.畅通访企拓岗机制。建立“一专业一方向”拓岗机制,校院联动开拓专业对口企业,推进实习、社会实践、就业“三位一体”基地建设。确保发布岗位数与毕业生人数比≥3:1,专业对口率≥80%。

2.实施招生—培养—就业联动机制。招生就业处每年完成就业质量分析报告。建立专业就业质量预警机制,对就业率偏低专业,由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调研调整,优化招生规模。各二级学院依据跟踪调查与企业反馈,每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。

3.落实督导检查机制。成立就业工作督导小组,定期检查省级指标落实、台账、数据真实性及拓岗情况,每月召开调度会。就业工作完成情况与二级学院考核、教师绩效、评优挂钩。

4.构建反馈改进机制。每年开展就业工作自评,查找差距并整改。畅通反馈渠道,建立问题台账,限时解决。评估结果作为专业设置、师资、经费、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。

三、就业指导与教育服务

(一)规范就业指导课教学。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,统一教学计划与大纲,总学时≥38学时或2学分,为必修课。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特色组织教学,到课率≥95%,合格率100%。课程涵盖职业生涯规划、就业形势政策、求职技巧、权益保护、创新创业等内容。

(二)强化求职技能指导。各二级学院每年开展“简历问诊”“模拟面试”等活动不少于2场,全校性求职技能大赛每年不少于1场。将就业教育融入“三全育人”,发挥典型示范作用。引导毕业生参与“三支一扶”“西部计划”等基层项目及参军入伍,完成相应指标。

三)强就业育人与创新创业教育。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,开设相关课程,建设实践平台,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,为自主创业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与项目孵化。

(四)落实困难就业学生精准帮扶。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,对家庭经济困难、残疾、少数民族、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,建立“一生一策”帮扶台账。实行“一对一”精准帮扶,确保帮扶覆盖率100%。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,定期跟踪帮扶进展,提供岗位推荐、技能培训、心理辅导、求职补贴申请等综合服务帮扶情况纳入就业工作考核,对帮扶不力者予以问责。

(五)加强地方政府就业优惠政策宣传与落地。密切关注省、市、县(区)各级人社部门每年出台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,及时梳理汇编。招生就业处每学期至少组织1场政策宣讲会,各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、微信公众号、宣传栏等多种渠道推送政策信息,确保毕业生知晓率达100%。建立政策落实台账,主动对接地方人社部门,协助毕业生办理社保补贴、岗位补贴、创业担保贷款、租房补贴等申请手续,推动优惠政策应享尽享、落地见效。

四、就业市场拓展与招聘服务

(一)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。建立校院两级联动机制。校党委书记、校长为第一责任人,校领导带队拓岗,二级学院领导班子、专业带头人、辅导员等积极参与。实施“优企引才”定向访企拓岗,参照山东省未吸纳本校毕业生的规上企业名录,结合专业特色确定走访目标。每学年实地走访重点企业不少于50家,建立工作台账和定期回访机制,推动校企合作长效化。

)优化人才培养,推动产教融合。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培养方案,强化实践教学。深化校企联合培养,共建订单班、产业学院。组织岗位实习,推动实习与就业一体化。

化招聘服务。建立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机制,发布岗位数与毕业生人数比≥3:1,专业对口率≥80%。招生就业处牵头,每年举办春、秋两季大型招聘会各1场,每场企业≥50家、岗位≥1000个。各二级学院每年举办专业对口专场招聘不少于3场,全校合计≥20场。积极组织线上招聘,推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,实现岗位精准推送。

、就业数据管理

(一)规范信息填报与审核。各二级学院指导毕业生完成就业信息系统注册与填报,确保注册率、填报率双100%。实行“毕业生填报→辅导员初审→二级学院复审→招生就业处终审”四级审核机制,返工率≤10%,准确率≥90%。

(二)强化核查与责任追究。招生就业处牵头随机核查,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20%。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追责,对数据造假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建立就业信息档案,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,确保有据可查。

、条件保障

(一)场地保障。按生均不低于0.15平方米设置就业专用场地,包括招聘大厅、洽谈室、心理咨询室。各二级学院设就业办公室、咨询室等场所。

(二)人员保障。按应届毕业生师生比不低于1:500配备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,各二级学院配1名专职或兼职就业工作人员。每年业务培训≥2场,参训率100%。

(三)经费保障。按不低于毕业生在校期间学费总和1%的标准设立就业专项经费,纳入年度预算,专款专用。使用范围包括招聘、拓岗、教学、大赛、培训、基地建设、困难帮扶等。建立使用管理制度,接受监督。

七、考核评价与奖惩

(一)考核组织与内容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核,重点考察组织落实、访企拓岗、指导服务、数据真实性、就业率与质量、困难帮扶等。采取日常督导、季度考核与年度总评相结合方式。季度考核通报进展并约谈滞后单位,年度总评形成考核报告。

(二)结果运用与预警。招生就业处每年编制就业质量年度报告,分析就业去向、结构、质量及用人单位满意度,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依据。对连续两年就业率偏低、质量不高的专业,由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调研论证,调整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。

(三)表彰与问责。每年评选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,予以表彰,并在职称评定、岗位晋升中倾斜。对考核不合格的二级学院,约谈限期整改;整改不到位的,取消评优资格并问责。

八、附则

(一)本办法未尽事宜,按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二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试行期三年(覆盖第一届毕业生完整去向落实周期)。试行期满后,由招生就业处根据执行情况组织修订,报学校审定后正式施行。